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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制度优势,更好满足缴存职工首次购房资金需求,经州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职工购买首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职工在本州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除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可申请提取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但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5日起执行。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6日
▍信息来源:楚雄州房地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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