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催收下列主债权及担保债权。请下列债务人及相应的担保人或者继承人筹措资金,立即向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还所欠债务,履行担保义务。
请以下贷记卡持卡人务必于本公告之日起7天内到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任意网点或通过云南农信手机银行归还欠款金额(具体金额以还款日当天计算为准),对拒不还者,我行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嫌犯罪的,我行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已还款,请忽略。
注:1.本公告所涉及主债权的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系依照《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金碧贷记卡章程》、《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金碧贷记卡领用合约》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计算。(本金利息金额可向我行查询)。本公告如存在刊登错误,以实际查询当日为准。
2.本公告所称的贷记卡是指大姚农村商业银行所发行的金碧贷记卡、京东联名卡、爱奇艺联名卡等在我行申请的贷记卡。
3.本公告所称的“逾期金额”,是指截止2023年9月12日计算的欠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4.若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行、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的不影响承担还款责任,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承担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特别提醒:
一、如你未能按时足额还款,我行将按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你的不良信息等相关信息,未能按时还款将造成个人征信出现违约记录。
二、若涉及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信用卡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归还的就构成刑事案件依法处罚。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请上述名单的违约客户与各自的发卡网点取得联系,及时归还贷记卡的欠款金额。